文弱书生还想坚持,走到司徒格跟前忧心的说,司徒,别对自己太狠了,找个时间好好休息一下,如果真的出了事由我们来扛,你这些年为我们做的太多,这次终于有机会让我们来为你做点什么,我们不是担心别的,就怕误了你的终生大事。
司徒格轻轻笑了笑,虽然看着有些疲惫,但也还算明朗,玩味的说,我的婚礼,你们一个都不能少。
几个人都愣住了,唯有一个女人的笑声在此时响起,阿岚站了起来,嘲弄道,要怪也只怪他办事不利索,这种人让他在牢里呆一辈子也不为过,为了这样一个人把我们大家都搭进去是不是太不划算了?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空气也像是被冻结了一般。
“好了。”司徒格打破僵局,笑着说,“你们都回去吧,我再理理头绪。”
所有人还是没有说话,除了阿岚,都起身朝门口走去。
“红玉。”司徒格突然叫了声,红玉转身应道,他说,“这些天就麻烦你帮我多陪陪她。”
红玉会意的点点头才跟健美男一同出去。
等人都走了之后阿岚才走到司徒格的桌前,轻身一跃一屁股坐到了桌上,拿起司徒格的手机翻看,然后笑着说,你这样对她就不怕她怀疑?
司徒格继续翻着手中的资料,好似无意识的说,你想多了。
阿岚将手机放下,摇着双腿,羡慕的说,你看你现在,真好,有这样一个头脑简单的女人一门心思的喜欢你,我还怕你太费心思,现在才明白,这才是最放心的选择。
司徒格这才抬起头看着她优美的侧脸,笑着说,你要是想帮忙就帮我泡杯茶。
阿岚回头看着他,说了句才不要就从桌上跳了下来朝门口走去。
“阿岚。”司徒格对着背影叫了声。
阿岚欣喜若狂,脸上堆起满满的笑,转过身,准备朝他走去,却听他说,如果我把线索都引到赵局身上,你,不介意吧?
阿岚的脚步没有踏出去,也将满脸的笑容收起,也学他的淡然,说,我一直都是听你的。
空荡荡的屋子里只剩下司徒格一个人,他将手机拿起来,翻开刚才接收到的短信,嘴角渐渐咧开一弯笑,看得舍不得挪开眼。
此刻他是感觉幸福的,被人想念着的那种幸福。
司徒格不知道,他已经把任小茴气得狂躁起来,一个人在书店里发了疯似的捶桌子,也不住的往外吐气,努力的不让自己抑郁而死。
叮铃铃的三轮车碾过湿哒哒的石板街,回应着大雨过后西街沉淀下来的空寂。
任小茴已经厚脸皮的多打了一个电话多发了一条短信,仍旧没有得来任何回音,眼看着天色渐渐暗去,她又怎么吞得下这等煎熬。
她突然觉得自己还未步入婚姻殿堂就开始直接成功晋级为一个闺中怨妇了,这样的女人还真是可悲。
任小茴不喜欢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便深深吸了口气,起身,拿包,关门。
刚把铁卷门轰隆隆的拉下,天空还漂浮着一片灰暗,西街两旁的路灯就突然一齐点亮,大红灯笼褪过色的红也有幸再鲜亮一次,随风轻轻摇曳。
任小茴又朝西街两头各看了一眼,除了一排排紧闭着的店门,就只有她一个人的呼吸。她又仰头看着天空深深的长长的舒了口气,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
她觉得此时此刻应该唱一曲欢快的歌来驱赶心中的烦躁与不安,果断想起前几天跟小侄女在一起玩,合唱了一首调调挺欢快的儿歌。
“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阿嫩阿嫩绿的刚发芽,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阿树阿上两只黄鹂鸟,阿喜阿喜哈哈在笑他,葡萄成熟还早得很哪,现在上来干什么,阿黄阿黄你呀不要笑,等我爬上它就成熟了。”
任小茴一路走一路唱,坐在公交车上也低声哼着,一直回到家。
老妈一见自己的闺女神经兮兮的便问她在发什么神经,她龇牙说心情好。
吃过饭之后手机依然没有任何动静,任小茴觉得自己应该有出息一些,便早早的洗了爬到床上睡觉,想狠心把手机关机却又舍不得错过司徒格的电话。
只是一觉睡到大天亮也没有看到手机有任何未接来电,任小茴在心里暗暗发誓,他妈的,要是今天还不给老子打电话,这婚,崩结了!
经过昨天的一场大雨,今日的太阳早早的露了脸儿,昨夜的露水在阳光普照之下异常活跃,攀爬在枝头久久不愿坠落。
任小茴愤恨的洗脸刷牙吃早餐去书店,平平静静的坐在书店里看了一上午的书,临到吃午饭的时候接到了红玉的电话,是约她一起吃饭然后下午逛街。
其实任小茴可以接受这份邀请,兴许还能知道他司徒格那个王八蛋到底在忙活什么,一天半的时间过去了也没说发个抖动窗口,好歹让自己安个心。
但是任小茴拒绝了,她说书店好几天没有开门了得好好营业几天,而且还要去医院看朋友。
挂掉电话之后任小茴顿时觉得自己风骨犹存,那种永不妥协的气概直冲头顶,感觉真是说不出的畅快。
她要通过红玉告诉司徒格,任小茴不是一个离了男人就活不下去的女人,她还有自己的书店要管理朋友要照顾,她也很忙的。
为了实现自己对别人说的话,任小茴买了两份午餐带去了医院。
病房里没人,问了护士才知道在后院活动筋骨。
齐名老远就看到任小茴提着袋子走过来,然后将袋子挂在他面前豪气的说,姐今天请你吃饭。
他一眼就看出这女的肯定是在她男人那边受了气,根据前些日搜查的资料和推断,司徒格现在根本抽不出时间来顾及任小茴。
“我早吃过了。”齐名不打算领情。
他始终记得一句话叫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尤其是在任小茴面前,就算以后躲到天涯海角也能被她给挖出来。
“我知道医院的饭菜不和你胃口,特地买了你最爱吃的酸辣土豆丝。”任小茴说完不顾齐名同不同意就要拉着他朝旁边的长椅走去。
齐名动也不动,瞅着任小茴,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喜欢吃酸辣土豆丝,只是在看梵高的那幅《吃土豆的人》的时候说了句其实土豆也挺好吃的,没想到此后在她这里就演化成了最爱吃的酸辣土豆丝。
“还有醋溜鱼。”任小茴试图诱惑他,不忘扯着他的胳膊往前拽。
齐名拿她没辙,只好由着她来,坐到了长椅上,看着她美滋滋的打开饭盒递给他一盒米饭之后就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任小茴有两个优点,第一就是会讲故事,第二就是吃饭很香。
她吃饭有个习惯就是先往嘴里塞一大口白米饭,津津有味的咽到肚子里之后才开始吃菜,用她的话来讲就是垫胃,因为菜总归是有些油腻,这样一来就不怕伤胃了。
齐名觉得这根本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但时间一久好像也跟着她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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