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林和李正气听了沈枫的这番言辞之后,简直是惊呆了!
他们还没有想到,这个新来的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练得如此炉火纯青,居然能把去逛街硬说成去上班,这简直了!
而且在短短的几天内,他就摸清小离的脾性,给足了小离台阶,比那个跟了小离几百年,还傻的要死蠢狼强多了。
还真是……人才(骨灰级狗腿)啊!
两人的震惊之情,直到到了灵街、看到那琳琅满目的稀奇东西后,才渐渐缓过来。
看着那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沈枫的眼睛都快装不下了。
可惜,那么多好东西,他只能过个眼瘾而已。
没办法,穷啊!
他们刚才进了一间兵器店,他随意扫了一眼,最便宜的一把匕首都在万元以上,吓得他连忙把眼睛转开来,生怕稍微慢一步,就有人上来给他推销东西了。
他原以为这兵器店买的都是武器,所以才这么贵,其他的东西应该会便宜一点。但是很快,他就知道他错了。
从街头逛到街尾,从兵器店,到草药店,再到玉石铺,里面的东西没有一件低于五位数的,感情他再开始看到的那件匕首还是最便宜的!
“我记得,宁城灵街的东西没有这么贵啊!”
逛了半天,居然发现自己还真是个穷逼,什么都买不起。沈枫都快抑郁了。
早知道还不如劝小可爱早点回去呢!省得看得见买不起,都快酸成柠檬精了!
“你也不看看这里是哪里,这里可是骊市,物价本来就高。再说了,这些东西的品质可是宁城的那些货色能比的?看看这颜色,多漂亮!”
李正气正一脸痴迷地看着刚买的符笔,连个眼神都没有给他。
沈枫:“……”
他是没看出来这符笔有什么漂亮的,通体漆黑,明明和他已经有的那十几只一模一样。
不过可能是因为李正气为了买了花了二十万蓝星币,这支符笔总给他一种金光闪闪的错觉。
也许正是因为它身上闪着金钱的光芒,才如此漂亮吧!
“局长,你怎么什么都没买?”
看着手上空空如也的小可爱,沈枫有些好奇,他不买是因为穷,姜离殇是因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买?”姜离殇咬了一口糖葫芦一脸疑惑地问道。
“这些东西对我们天狼族又没用,再说了,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买回去占地方吗?”
沈枫:“……”他恨富二代!
作者有话要说: 沈枫蹲在墙角画圈圈:他为什么要来这种只能彰显他穷的地方?招不自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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