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他说了出来,多少人才免于无知。
我从这句话里,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们中国还这样发达,竟至于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全成了“街道”,孩子们一出门就是街道,不然你怎么理解那个“仅仅是”?
这样发达的国家,难怪不必需要发展什么教育——教育有什么用啊,全做“无知”多好!
你学什么东西最终都会忘,即使你不肯忘,每个人不都还面临一个死吗?
死了罢了,你学习、读书有什么用呢?
当然,也许我的确心态阴暗了,见到这些话我不会把它们当真,即使看到他的小说情节有许多地方像金庸的武侠人物那样“出格”,亦不会像他评点金庸时那样去说:
在金庸小说中我确实看到了一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那么狭隘、粗鲁,视听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严重障碍。
差不多都不可理喻,无法无天,精神世界几乎都没有容量,只能认知眼前的一丁点儿人和事,所有的行动近乎简单的条件反射,一句话,我认不出他们是谁。读他的书我没有产生任何有关人、人群的联想,有如看一堆机器人作业,边读边问自己:这可能吗?这哥们儿写东西也太不过脑子了!一个那么大岁数的人,混了一辈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么乱来?
王朔能这样评点金庸,至于我,我确实没这个胆量。
如果我是王朔,我也不会有这个胆量。为啥?假如我是王朔,我会发现我的小说中不仅让人“看到了一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而且还让人看到了一些人们从未所闻的话。
上面那段有关教育的高见即连“弱智”都说不出来!
话已这样,何况情节呢?
可能有人不相信“我”兜自己的老底,其实你稍微有一点“灰暗”心理的话,就能发现,在“我”王朔的小说里,“我”这个痞子勾引起女人来,也实在太容易不过了!大街上随便碰上了怦然心动的一个卖起脸皮上前把人家调侃几句,人家马上就和你相见恨晚了,两个人挂上了;或者,那些女孩子对“我”也太主动,太愿意找个“流氓”做朋友了,不找“流氓”就嫁不出去了。
更为希奇的是,这些找“流氓”的女孩子层次还挺高,大学毕业,而“我”这个“痞子”呢,又太像把他们捏出来、赋予其生命的.“上帝”王朔那样了,都没接受过什么“正规教育”,差不多都还是“无业游民”。
这样的女子,像《浮出海面》里的“我”和于晶,《动物凶猛》里的“我”和米兰、于海蓓,《痴人》里的“我”和那位自始至终不知姓名的女友等等。
所有“痞子”,一出场大体都一个昧,最小的痞子是《看上去很美》里的方枪枪,代表了王朔们的童年;后来这痞子慢慢长大,散见于他各个作品里,经历了少年期、青春期、青年期,目前可能正向着中年期奔呢。
现实社会里的王朔,活到四十多岁的王朔,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从中你不是很能看出王朔们成长的身影吗——这身子只有年龄上的差异、职业上的不同,其它可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我看不出。
如此解读后,我就可以这样批评王朔:他的小说“情节重复”“选料不新鲜,什么什么都透着一股子搁坏了的哈喇味儿。除了他,我没见一个人敢这么跟自己对付的,上一本怎么写,下一本还这么写,想必是用了心,写小说能犯的臭全犯到了”。
我这样批评王朔,他见了兴许又不服,那就用他自个儿揭自己兼作辩护的话讲:我是写自己的那类作家,俗称不大气,视野局限在个人一己之私的。我也没比谁多活一辈子,再写,还是那筐人。过去,写得太零碎,仅仅是一些侧面,也不免情势所限,忽略了很多,夸张了一些,歪曲了大部分真相。
从上面的话里,我们能够看得出,王朔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全理解、原谅,他也希望得到别人理解、原谅这是他的要求、标准,正当而合理;可对于金庸的“不足”——多处的“不足”又那样想当然——他以另一套标准来要求,不予理解、原谅!
对此,他或许并非故意,他的态度十分随便,他说过,他对金庸的批评,也是极其个人化的读后感,无意于进行人身攻击,“但我这人文风确有问题,一贯恶劣,写出来就成了杂文”。因而,“我说好说坏并不重要,本来是很随意的,没想搞成跟学术争鸣似的一本正经的东西”。
这是王朔一贯的风度、气派。
他觉得写杂文骂骂人是可以的,胡说也是允准的,而学术的规矩多,不好骂人,不好乱说。
因此,做“杂文”不像学术研究,不要讲究,讲究多了他就不知如何写了,随意点好,只有随意了,他才可以不负责任——在这事上他不想认真,就希望别人也不要对他认真。
在我们那个让王朔看起来绝对不美的“传统文化”里,曾有一个条目,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方文化里也有相近的内容,他们的说法叫做“你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不该怎样对待别人”,或者叫“你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该怎样对待别人”。这个条目被认为是全人类古来共信、不证自明的“金规则”,可以用来作为我们奠定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
以此对照,王朔所犯的错误恰恰是这个。
他对于自己的过分理解、对于金庸的过分不理解,同样是不道德的。
这种不道德,过去我只在《圣经》里见过,但人家是“上帝”,耶和华,至高无上,说一不二,有资格、有条件、有能力对别人用一种标准,对自己用另一种。
王朔是什么呢?
是人,平平凡凡的人!你的话语权有了,四处滥用,却不能像“上帝”或者专政君王那样,拥有垄断所有话语的霸权。
没有这样的条件,就会有人站出来唱反调,骂骂王朔,让你干急。
具体地说,王朔的小说里到底犯了些什么“臭”呢?
他写得不错的《浮出海面》、《动物凶猛》等作品问题都已不少了,即使是那篇哄知识分子高兴、也令我心头激赏不已的小说《我是你爸爸》,往死了去抠,也不是不能怀疑:那个叫着齐怀远的女人太“骚”,不大注意女同志的庄严形象,和那个男人马林生进人情况太快。做儿子的那位则显得太成熟了,思想、观念那么复杂,“智商”之高、辩才之胜,真不像个孩子,起码不像是肉身性的存在,而是特殊材料捏起来的。
至于《看上去很美》里的“我”方枪枪,有时就更不像个儿童啦——这孩子心理、智力发育太快,而且从小就痞里痞气的,做缺德事比二流子还老练百倍,金庸笔下的人物韦小宝在儿童时期也没有这副嘴脸。
何以见得这孩子早熟、发育太快?
比如,这个保育院的几岁小毛孩,对人们的“屁股”就曾发过这么一段感想:屁股多老实啊……那么腼腆,不爱声张,默默地为我们做好事:承担我们的重量,排泄我们的肮脏;从有限的口粮中节省出那么一大块脂肪垫在下面,使我们身上有一处容许人打又不疼的地方,走到哪儿都像给自己带着个沙发垫儿……我对屁股充满歉意,觉得自己深深得罪了一个多么善良忠厚又谦虚谨慎的好屁股。我抬眼去看所有人的屁股,都严严实实包裹在结实的布片里,或扁或鼓——这一定是好东西。
按理说,这种年龄的小毛孩思考问题达不到这样的深度,怪有哲理意味,王朔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孩子聪明得过了头,又特意补上一句: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屁股除了这些好处以外,还有不少,“譬如:遇到地震给压在房子底下多活几天燃烧的能量。”
小说家王朔,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常识性的错误、违背人性发展之时序呢?
我看理由只有一个,这就是他太重视讲话了,一陷进小说创作中,嘴皮子就闲不住,兼以过日子紧巴巴,不得不言语泛滥,凑字数卖钱,或者为讲话而讲话,卖弄他的无所不知。
若单就讲话而论,王朔所说的那些话,还的确是表见了独特的语言天赋,在这方面他多多少少也比较自负、不服旁人。因此,当他的朋友对他说金庸小说的一大特长就在于文字上有一种“速度感”时,王朔不以为然,他说那怎么能叫“速度感”呢,它们“无一句不是现成的套话,三言两语就开打,用密切的动作性场面使你忽略文字,或者说文字通通作废,只是一个临摹画面的作用。”
进而,他批评金庸的文字,说他的浙江话、广东话都入不了文字,“老金大约也是无奈,只好使死文字做文章,这就限制了他的语言资源,说是白话文,其实等同于文言文。一个作家,对汉语言文字毫无贡献,还不如去做个排字工。”
对这些,我真有点疏懒下来了,觉得它们不值得我来批驳。可是不彻底批倒王朔的这些谬论,未来的作家也许会像王朔一样,误以为写文章、玩语言真的不必读书,只要在大街上转转,回了家就可以信口胡来、信手胡写。
所以,我这个从不说教的人,只好硬了头皮“说教”一次,负起让王朔们极力反感的“教化民众的大任”,扯个蛋出来,并且“非要把蛋扯个大原则出来”,叫他“最恶心”一次。
首先,作家是干什么的?他们的职责难道仅在于对汉语言要有点贡献?没贡献就不行?作家贡献的大小应以他们在语言上的成绩来排定?
这样刨根追问下去,远古那些发明汉语言的人也就成了最好的“作家”?发明第一个字的人,就成了最优秀的作家?
其次,金庸生于浙江,在说广东话的香港发展事业,他可能用过这两地的方言,写文章却不然。我没见过山西人就得用山西话写作,其他人同样;去国外以后,他们当然更不会用方言写作。金庸的文字既不是浙江话、广东话,也不是王朔所谓的文言文,而是十分地道地继承了明清小说的精致的白话文。
金庸自己也表示过,他的文字是经多年努力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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