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红高粱》人物(“我”)的错误思想、“危险思想”,不一定就是莫言的,“修词成章”之为人的作者与“营生处世”之为人的作者不能混为一谈。况且,小说不这样写,写得中规合矩、四平八稳了,那《红高粱》就不成其为《红高粱》,莫言也不成其为莫言了。
《水浒传》等等也都有滥杀无辜的情节。读者之所以认可它们,是因为他们不是白痴,都是神经正常的人,不可能由于读了这些就去杀人放火、打家劫寨、占山为王、组建武装。因而,据此说莫言反人道反生命可能有点“书生”气了。
不过,作品和作家是可以、也能够彼此分开来谈的,作品有问题,单讲作品的问题,作家有不足,只说作家的不足。
具体到《红高粱》,“戴凤莲默许余占鳌暗杀自己的公公和丈夫单家父子、之后当上单家新主人、公开地让余占鳌成了床上客,而自己似乎没有任何良心不安……没有任何真正的道德反省”,同样缺乏一定的可信度与相应的历史深度。要知道,再叛逆的教义与情感,也训练不出这样的人物,何况是在孔子家乡?
没有可信之心理与灵魂深度的人物,却是编出来了,被作者推上前台来了,只好继续编下去,用一些想当然的“道理”说服大众,使他们相信。
比如,对于罗汉大爷,“我奶奶是否爱过他,他是否上过我奶奶的炕,都与伦理无关。爱过又怎么样?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
这就不知现代意义上的“自立”“先驱”谓之何物地乱用一气了。
而把“上床”的无节制,纯然跟着感觉走,全冠以“解放”,似乎不这样做反不足见“解放”,正是“五四”那代人标“新”立“异”,好走极端的标志之一。
很不幸,这极端又被“文革”那一代成长起来的作家们,继承并“发扬”光大,究实看,他们的思想深处与其叫什么“解放”、“觉醒”或“生命原始欲望的爆炸”,还不如说是在鼓吹性的滥交,暴力的无度!
至于莫言本人有什么不足,我认为他讲故事的天才举世公认,但无可挑剔、堪称一流的精品、“巨著”,一篇也无!
他自称最满意的《酒国》,好就好在想象力上、感性叙写上,这一点足可标举当世,然而其他方面,从结构、语言,到思想、内容,似乎都算不上什么。我甚至觉得它只是想膨胀,膨胀语言,膨胀感性,膨胀想象力,而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意义,远不如极其写实、埋伏了深深愤怒之情的《天堂蒜薹之歌》痛快。
事实上,莫言的小说很少不“膨胀”的,也许和他不加节制,不问结果,只要过程,只要发泄的性格有关。
他心里有着无穷无尽的东西需要诉说,便排山倒海般把它们打发了出来。
这是他的“先天”性不足所致。
过于张扬生命力或“东方酒神精神”本身,同样经不住推敲——人类进步不能只靠张扬生命力、呼唤野性完成,那只会导致蛮狠。我们还应加进现代意义上的制度、文化等思考,跳出单个生命体之外,有一种大关怀、大悲哀、大人格、大志向、大目光。
莫言缺少的正是这些。
而“张扬生命力”在他,往往只是个“幌子”,让他回避掉许多本该面对却没有面对或无力面对的题材。
他曾亲口对我说,自己“写不好文革不太耐写“文革”。
我能理解他的处境,但很难认同他的选择。
真正的作家,在写作上是没有自设的禁区的,除非他害怕失去什么,过于在乎现世所有的地位与荣誉。
我们说俄罗斯这个民族可敬可佩,不仅在于她有着英勇的人民,“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也在于无论多么艰难,都始终拥有一大批铮铮铁骨的人类良心和精神导师,那些属于自己时代的真正的大师,从托尔斯泰,而帕斯捷尔纳克、肖洛霍夫、索尔仁尼琴等,精脉延续,接续不绝。
在20世纪的我们这边,却没有一直延续下来的精神传人。有的只是被断章取义的利用,如对鲁迅和胡适。
也有响两声从此沉默的,如沈从文、钱钟书。更多的则昧了心眼,吹起了喇叭。自由精神一断数十年。
后起的莫言这辈“先锋”,要说别人、说“我们”、说“这一代”……如何如何萎缩了、退化了、不可救药了,那自不绝于口;锁定到“我”时,却也藏了身,设了防,为人处世不是也有点太聪明、太精明、太忘我了吗?和真正“大师”间的距离,不是远一点、差一点了吗?
这世上沉默着的永远是大多数,你能说话,多数人沉默着让你说话,你却“自说自话”,或有不敢说的话,要你说话干嘛?你的话里能有多少真实?
到《檀香刑》,他更是躲进深处的“历史”中说话去了。
历史嘛.八竿子打不着,过分了也是个奇,痛痒隔了七八代,满足了人们最恶劣的“窥私癖”,还逞了能,何乐不为?
也许这样说为时尚早,作者最好的作品是“下一部”,莫言不到50岁,难道我们已没有了等待的耐心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要是到某一天,大家都能讲话时你才参与“大合唱”,你形式上再高明、再花哨、再原创性,那也不是最杰出、最可敬的。
莫言曾宣言:一个有良心的作家,他应该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他应该站在人类的立场上进行他的写作,他应该为人类的前途焦虑或是担忧,他苦苦思索的应该是人类的命运,他应该把自己的创作提升到哲学的高度……其实,提倡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做得到,能不能做得好。
假如你压根儿没有什么“哲学”或“思想”,只有点零零星星的小悟性,那就很难写得出什么“迷失的”
理性,“寓言”或“预言”出什么“人类性”的命题来,将“特殊中的普遍凸现出来”,获得“走向世界的通行证”。
对时下的中国作家来说,“人类的……”往往最容易钻空子,成为对个体生命漠不关心,逃避现实、追求“纯艺术”的借口或幌子。
极端与极致
许多评论家认为,莫言是那种审丑、不太注意审美的作家,小说里描写了大量震撼人心的内容,像《红蝗》里的大便、蛆子,《红高粱》里的剥皮,《苍蝇-门牙》里的苍蝇等等。而他以“丰乳肥臀”这几个让老夫子们眼睛发蓝的字来作小说题目,更是向市场缴械的“堕落”表现,非但无法象征“生养和哺乳”,象征光辉、伟大的母亲形象,反而是玷污了——按传统习惯,任谁都不会把“丰乳肥臀”往自己“母亲”身上去联想,倒不在于虚伪不虚伪,母亲是不是女性,真否乳丰臀肥,而是约定俗成,像1+1≠3那样。要是莫言不刻意交代,他写这书是要献给母亲的,大概人们的谴责声还会小点,他既想献出,那就是误导读者了。
莫言的每一篇小说里,其实都是既审丑也审美的,只不过他的“审丑”,比起旁的作家来更频繁一些,爱走极端,喜欢写到极致,让神经脆弱的人受不了,引起广大的争鸣,变相地,就迎合了市场。
到后来,他似乎进一步地把这当了“恶作剧”来使劲,特点被变本加厉地强化、突出,有意违背了一些常规意义上的美学原理或原则,去达到惊心动魄的效果。
从一方面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他的特色。
从另一面说,凡事过度了,从反方向上“迎合”了什么、“批判”了什么,效果不一定就好,不一定真如你信誓旦旦声明的那样。
写时你可以很自由、很随意,这是你的权利,至于读者接不接受,抱不抱怨,骂不骂娘,那就是读者的权利了。因而,只要不在乎,你怎么写都行。
这就涉及一个量与度的问题。
一般人的意识里,不太赞成一切的夸张和卖弄。
“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下至戏里的丑表功,都是言过其实、表过其里的”,同时,你的“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
也就是说:“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太过火的成分,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不过,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toomuthofagoodthing),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判为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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