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了平时的阴郁模样,傻愣傻愣的,呆呆道:“你……你咋来沪城了?”余彤看着楚杰呆傻的模样,心里倒没那么不自在了,她勾唇一笑,笑容明媚若光,“我是来上学的,噢,今天是来找朋友的,不过没找到地方。”楚杰这些年一直为了生存奋斗。他做过很多事,其中不乏被明令禁止的,经历过家中的变故后他明白,只有钱是实在的,其他都是虚的。只不过劳累中,楚杰偶尔还会想起余彤的影子。说不出缘由,大概是对于几年前救过自己的仙女印象深刻。现在楚杰见到余彤,紧张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以前可不是这种性格的。楚杰也不敢看余彤,只低着头看纸条,“哦,这里啊,往前走十米,左拐,右手边楚杰觉得自己八成是魔怔了。偶尔会想到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余彤不说,见了面竟然还不会说话了。大概是为自己的反应羞恼,楚杰埋着头,眼中又多了几分阴郁。他埋着头,也不等余彤,闷头往前走。余彤还没来得及说话,楚杰的大长腿就已经迈到了好几米之外,她纳闷地看了他半晌,最终抬腿跟上去。咋连楚杰都变得这么奇怪了?有楚杰指引,余彤顺利找到林青的朋友孙玉英。如林青所说,孙玉英家庭条件相当不错,看见余彤来,高高兴兴把她迎进屋里,还没忘顺便叫楚杰进来:“这是你哥,还是对象?”余彤这么大年纪,好多都生孩子了,有个对象不奇怪。余彤笑道:“不是,是朋友。”楚杰不自在地扯了扯嘴角。他天生长了张凶脸,笑起来也没几分温和感。他相貌不算英俊,脸上还有一道细细的疤痕,笑时嘴角牵动疤痕,面貌更可怖了。大约也知道自己笑起来不好看,楚杰很快放弃,他道:“余彤,你聊吧,我有事先走了。”余彤连忙翻找起自己的背包来。她从包里掏出一盒中华烟,递过去:“喏,感谢你送我过来。”“……”楚杰盯着中华看了好半晌,才道,“几步路而已,收不了这么大的谢礼。”“还有你送的两个鸡蛋呢,”余彤笑眯眯的,“当初我妈生病了,要不是你这两个鸡蛋,我还真没地方找鸡蛋给她补身体。你别跟我客气了,一包烟而已,你要是不抽就留着送人,反正总会有用的。我留着都没什么用,我也不认识会抽烟的男人呀。”这话纯粹是余彤瞎编的,没用她买烟干啥?楚杰正要拒绝,余彤两步走上前,将烟塞到他手里。走近时,余彤才发现,楚杰的手糙的可怕,看起来是经常干粗活。余彤这才想到,虽然在原主的记忆中,楚杰日后出人头地了,但想必他创业的过程也是艰辛的。毕竟他出身不好,又是白手起家,肯定吃过不少苦头。这么想着,余彤倒是更欣赏楚杰不少。她会想给楚杰点好东西,因为为此。懂得努力的人总是招人喜欢的。余彤推搡着楚杰离开,“好了,你回去休息吧,我要和朋友谈事情了。”楚杰无柰,只好先走。走之前,他回头道:“我住在吴西路339号,如果你有事需要帮忙,尽管来找我。”他声音沙哑低沉,阴沉沉的目光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人,说的却永远都是贴心的话。余彤笑着点点头。送走楚杰,余彤才转身和孙玉英商量衣服的事。此刻孙玉英家里没人,她神神秘秘地招呼余彤进门,左顾右盼确认没人后才关上门。孙玉英家条件不错,房子比余彤县城租的房子宽敞多了,客厅里还有一个大木头桌子。孙玉英指了指卧室的房门,低声道:“进去吧,大家都等着呢。”余彤被“大家”二字吓了一跳。什么大家,今天不是她单独和孙玉英见面吗?不等余彤说什么,孙玉英便推着余彤进去了,“别担心,大家都是一起的,我们经常干这种事情,都习惯了,谁不知道谁呀。”余彤半信半疑走进去。进了门,她更呆了。不为别的,就为床上坐着的这四个穿着时髦的姑娘。统一的白衬衫和牛仔喇叭裤,发型倒是各不相同,有的扎着麻花辫,有的是齐肩短发,更有甚者还涂了口红。总之,一个比一个漂亮。余彤眼前一亮,这简直就是她的目标客户啊!“你就是余彤?我听林青提过你,你卖的裙子真漂亮,我相中很久了,快,拿出来看看吧。”“对啊对啊,有啥新款式没?我想好好挑挑,明天要去见我未婚夫呢。”“啧,又去见你未婚夫?天天都见面,也不觉得腻?”“她能腻?她和未婚夫分开一小时都会如隔三秋呢!”被怼的女生面红耳赤,也不好意思怼回去。毕竟她和她的未婚夫……是真的挺腻歪,只不过不会当着大家的面做什么过分的事而已。余彤看着眼前的景象,忽然有了种大家都在享受生活的感觉。虽然这个年代说这种话不好,但余彤也确实更喜欢这样的生活。她微微笑了笑,将包里的衣服一一拿出来,“我都放在床上,你们挑挑吧,随便挑,我便宜卖给你们,都是林青的朋友嘛。”“那感情好。”余彤衣服拿到最后,还剩几件白色衬衫,衬衫都是她自己画的,她想了想,又收了回去。余彤在每件衬衫上都画了红色的花,大花,后世有一段时间十分流行这种花。当然,人家是刺绣,余彤不会刺绣,只能动手画了。她原本只是随便画画,练习练习罢了,因为拿衣服的时候太匆忙,才不小心一起塞进包里。她不想把这种穿不了几次的衣服卖给林青的朋友,虽然有“艺术价值”,但实在不耐穿。有点坑人。然而不等余彤完全收回去,一个眼尖的女生手疾眼快抢走,“哇,这衬衫上还有花呢!这花真好看,好精致,是咋弄上去的啊?”余彤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她解释道:“这个是我画上去的,不是卖的,这种衣服用水洗洗画就会染了。”“可是……”女生恋恋不舍,“真的很好看啊,我只穿过白衬衫,还没穿过这种呢。”孙玉英正兴致勃勃地挑连衣裙,听到女生的话,白了她一眼,“你钱还够吗?这个月的工资都快花完了吧,省省吧,别再被你爸骂了。”女生正是先前说要去见未婚夫的女生,她在粮油店工作,工作很不错,只不过因为家里比较富裕,习惯过好生活了,她工作这段时间也没能攒下钱,为此被父亲骂了好几次。说她都是要结婚的人了,还大手大脚不知道珍惜。女生叹口气:“唉,你说的对,我还是挑个连衣裙吧,这种衣服不经穿……”放下之后,还一步三回头地看。余彤歪头看了半晌,在女生即将完全放弃时,忽然开口道:“你明天是要去见未婚夫吧?那就穿着这件去吧,配上牛仔裤,肯定很好看。不过我是刚进城的,不太确定能不能在城里穿这种带花的。”在余彤的心目中,这个年代的各种规则可都是很严格的。女生叹息着摇头:“玉英说的对,我马上就结婚了,不能再任性了。还是买一件耐穿的连衣裙吧,穿着去都一样的。”“没关系,”余彤微笑道,“这件衣服借给你好了,反正我只是练练手,花早晚会掉光,还不如趁着没掉的时候让你穿着美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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