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他失望的是,青年摇了摇头,用柔和的声音回答:“我是一个旅人。”
迪克飞扬的心情又稍稍落了下来,这意味着青年不久之后就会离开哥谭,他们可能再也不会见面了。
“我也经常跟着马戏团跑到不同的的城市。”他低着头用发闷的声音说,尽量想要隐藏自己失落的表情:“你为什么来哥谭呢?”
这里的富人倒是很有钱,但实在不是个旅行的好去处。
“我来见一个人。”青年的声音轻柔如同一声叹息,“也来找一个答案。”——
作者有话说:哈哈没写完(哭)所以分成两篇了,情人节快乐!
二月的节日还是太多了本来没想写番外的但这可是情人节不炒不行了。
虽然两个人见面看起来挺浪漫的但是思考其本质竟意外的像是吹笛人的恐怖故事。
孩子不要被弹音乐很好听的漂亮神秘生物随便吸引啊,吹笛人和海妖都是这么干的。
第142章
迪克的好奇心被他勾了起来,他睁大眼睛看向青年,期待但礼貌地等待他主动向自己倾诉。
青年面对他湿漉漉的蓝眼睛顿了一下,接着目光短暂地移开,像是有点不知所措地露出了一个微笑,对他说:“我想有些品质是来自灵魂的,你天生就是一个就体贴温柔的孩子。”
孩子被他夸得耳根发红,“体贴”、“温柔”这种词汇很少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人们会叫他“好小子”、“机灵鬼”,诸如此类有些调笑和辛辣意味的称赞,这就是他生活的环境里对男孩子足够好的夸奖了。但青年的说法就好像是他是一个被重视的、被看到了的,足够珍贵、话语足够有分量的人。
尽管他知道这样的赞美不详不实:起码骚扰琳达小姐所以被他偷了钱包的酒鬼和总是欺负人于是被他揍了的胖小子比利不敢苟同。
但迪克还是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句语调迷人的称赞,因为他深知善意不是廉价易得的东西,当别人将它给你的时候你就要毫不犹豫地接下。他露出了一个腼腆的笑容,想要在青年面前表现得更好一些。比利看到之后肯定会骂他是个装相的鬼崽子,screw比利。
“我来这里是想找到一件合适的礼物。”在迪克温和濡慕的小狗一样的目光中,青年轻轻开口讲述了自己来到哥谭的目的,“你看,今天是情人节,但我找不到任何能送给我心上人的礼物。所以我想来到他长大的地方旅行一次说不定能帮我找到答案,我在这里能见到他年少时的影子。”
迪克紧紧盯着英俊青年那双月光融化成湖水的眼睛,心头产生了巨大的失落和酸涩情感。他已经有恋人了?是男人?
迪克低下头,双手十指交缠,他不知道自己该作何感想,他模模糊糊地知道似乎有人会和同性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见过,也从来没有思考过这方面的问题。他只是觉得怅然若失,就好像自己错过了什么本属于自己的机会一样不甘又无力。
“你已经有恋人了?”迪克喃喃问,并用余光观察对方。他觉得向青年询问为什么喜欢男人或者对此表示惊奇都很粗鲁,于是他忽略了这件事,就好像已经见怪不怪一样。他不希望对方觉得自己是个浅薄的孩子。
“现在还不是,”青年眯起眼睛,表情像是正在呼噜噜的猫一样满足,“但我们在已经确定的未来一定会成为恋人。我想从现在开始为他找到一件合适的礼物应该会很好。”
噢。迪克局促地摩挲自己的膝盖。刚刚的酸涩感被另一种酸涩取代,迪克开始同情这个青年。
他的心意还远没有传达给那个心上人,甚至对方都不一定知道这个帅气的青年喜欢自己。但他满怀希望地相信着自己一定能和心上人成为眷属,千里迢迢独自跑到哥谭试图找到对方会喜欢的礼物。
迪克在心中甚至用对哥谭大部分人的刻板印象代入了一下那位心上人,他对青年这份单纯浪漫的爱意的未来有些悲观,几乎有九成肯定他很难和那个人在一起。但他没有说出来,他不想打击这份纯粹的心意,而是问道:“我昨天听到你在公园里弹那把吉他,你是一个歌手吗?或许是名人?”
他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对歌手实在知之甚少,在昨天之前最喜欢的还是六十年代流行的甲壳虫乐队——约翰珍藏了几盘他们的录音带,他爸爸年轻的时候显然很迷披头士。
不过昨天之后他完全变成了青年的乐迷,虽然青年弹奏的曲子和摇滚没有一点关系,甚至都没有开口唱过一句歌词,但他手中吉他发出的旋律是超越了迪克的想象的,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声音可以那么自由。
“算是歌手吧。”青年痛快地承认了,“不过我还是个无名之辈。”
“不会一直是的。”迪克马上反驳道。他在青年有些惊讶的目光中羞涩但是坚定地说:“你一定会变得很有名的,你弹的曲子那么好听……我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粉丝了。”
青年笑了出来:“真的吗?那你就是我最早的第一个粉丝了。”
迪克高兴地挺了挺身体:“我以后工作了就有钱去别的城市听你唱歌啦,你一定会变得很有名,所以我得努力工作才能买到你的音乐会门票。”
他兴冲冲地畅想了起来,不知道到时候青年还会不会记得他的第一位粉丝?
迪克用余光偷偷看过去,青年的表情比教堂中悲悯的油画更温柔,比故事里的美少年更朦胧。他伸出手轻抚迪克脑后的发丝:“好啊,等我开演唱会的时候,我会叫灯光打到你的身上,告诉所有人你是我的第一位粉丝。”
“说好了哦。”迪克的脸蛋红了起来,他兴奋地往青年身上靠了靠,闻到了一丝类似松枝但又清爽冷凝的木香。迪克喜欢这个味道,他靠着青年的手臂安静地将这从未闻过的香气吸入体内,用呼吸的循环记住这道香气。
“说好了。”
青年并不在意他的贴近,迪克也就没有起身,而是就着这个姿势问道:“你为什么不为他弹一首歌呢,你的声音也很好听,如果专门为一个人唱一首情歌的话我想没有人会拒绝你吧?”
他说得不情不愿,理智上他知道这是个好主意,但情感上他不愿意想象青年专为某一个人唱出情歌会是怎么样美丽的场景。
“你这么想吗?”青年似乎很开心。
“我说的是实话。”迪克咕哝。
“或许我唱一首歌给他,他会很开心。”青年慢悠悠地说,“但我总觉得不够。我想要把最好的东西送给他,但我已经向他献出了我最重要的东西,很难再找到类似的礼物了。”
“你给了他你最重要的东西,他还没有答应和你在一起?”迪克抬起头愤懑地问,“先生,你真的要考虑一下自己的眼光了。”
他不该这么说的,但他就是气不过,他还想要去青年的演唱会呢,不想看到青年在闯出名堂之前先因为什么阿猫阿狗毁了前程。
“别生气、别生气。”青年伸出一只手臂将他揽进怀里,安慰般地抚摸迪克的肩头:“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或早或晚。在我们还不知道的时候,在我们还走在不同的旅途上的时候,两条起点不同的线已经注定交叉了。而我来到他的原点只是为了更了解他一点。”
“你为什么能这么肯定?”迪克好奇地问。
“因为……”青年想了想,“因为我会选择他,我做下的每一个选择都会将我引向他,就像他也会选择我。”
迪克尝试了一下理解他的话,最后耸了耸肩:“Worksforme.反正我一见到你就想当你的粉丝了。”
“是啊。”青年笑着摸摸他的头发:“你收到过最喜欢的礼物是什么?”
“我吗?”迪克有些诧异地问,“我是愿意告诉你啦,但你不要嫌弃我幼稚。”
“我保证。”青年伸出小指,迪克慎重地与他拉了个勾,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已经被他的体温暖得有些温热的木头小兵人:“这两个士兵。”
青年小心翼翼地用两只手将它们捧到手心里:“它们对你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这两个士兵是我爸爸雕给我的,他手艺很好。”迪克伸出手指摸摸木头兵人怀里那轮廓分明的步枪,“我小时候他和妈妈要在晚上出门演出,我又太小了不能带到马戏团里去,他们就只好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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