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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底下不是所有的偃师,都跟云雀一样擅长干架。
大多的偃师跟半枯翁一样,都是纯粹的工匠,他们更擅长机关巧术,而不是与人争斗;半枯翁大恸之下祭出炁府,几乎烧光了自己半生的修为,以山石为锤、以山雾为斧,连人带寨尽数夷平,整座山都他一人之力削矮了几丈,方圆百里的百姓都以为是地震来临,惊恐奔逃。
半枯翁因为炁府大损,影响到了心智,从此以后便疯疯癫癫,抱着小安的小木偶,臆想成孙儿本人,天南地北地流浪。
他不知道去哪儿。
危家?回不去了。
上京天都?回不去了。
天高地迥、南北无边,竟然没有一处,是他能回的地方。
不过也无所谓了。
他就是想带着小安,多走走多看看,“永宁之乱”后的大好人间。
半枯翁也有过发光的岁月,如锦的年华。他曾经也是白马银鞍的青年才俊,曾经也是名动京城的高门贵子,曾经也是满街姑娘争相窥望,蹄踏飞燕、风流无畴的梦中情郎。
如今白发凌乱、满面尘埃、一身褴褛,像是永宁之乱后的旧魂灵,浪迹在金粉繁华的街头。
一个时代的悲剧,细细地刻在半枯翁满面的皱纹里。
——有一天,终于有人认出了曾经的翩翩少年,曾经的泰山北斗,曾经的风流人物:
“……您是,‘神机妙手’危先生?”
半枯翁人如其名,半疯、半癫、半傻,有些道理却拎得分明:
“老夫不吃官家粮,不做官家事。”
对方轻笑一声,银铃好似:“与我何干?”
那便是半枯翁,第一次遇见寻时雨。
当年的寻时雨,很容易被人误解成苦大仇深的恶女,一心想着复仇、干架、杀人,怼天怼地怼空气,最后跟老天爷干了一架。
但其实——
“是阿寻救了我们。一开始也没有星阑命行这个名字,只是她多管闲事,偃师一行里无路可走的可怜人,基本上都被她拉过一把。久而久之,受过恩惠的我们自发地聚集起来,反正无路可走,还不如追随阿寻。”
陈默恂的声音又轻又细,腥风血雨、刀光剑影,都沉淀在她略微缓慢的语调里,烹调出另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来。
薄燐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把“高贵”这个词摁在了陈默恂脑门上。
还真不是阴阳怪气,而是这个女孩身上,真的自成一股高贵。无关出身,无关穿戴,是见过大奸大恶的优雅,是见过世态炎凉的从容。
“星阑命行的首领,一直是阿寻。如今阿寻回来了,自然是星阑命行的首领。”陈默恂伸出手去,握住了云雀的手,“我会把账本都交给你,姥姥、大师和我,都会不费余力地帮你。”
鬼姥姥本来沉迷与玩弄薄燐的头发,闻言蹦了一蹦:“好耶!”
半枯翁最看不惯这个老妖婆子,还缠着小师父的夫君:“为老不尊。”
鬼姥姥一翻白眼,虽然模样是个人畜无害的小丫头,一开口却泼辣至极:“风乍起,吹皱的也是我的包皮,管你鸟事?”
脸皮薄的陈默恂:“……咳咳咳咳咳!!!”
半枯翁被这女流氓呛得吹胡子瞪眼,抱着小木偶怒气冲冲地转了个身,背对着鬼姥姥。
“……”陈默恂尴尬无比地企图圆场,“……二老,比较,比较有孩童之气。”
薄燐心说孩童可不知道包皮是啥玩意,但是小陈姑娘已经涨红了脸想要翻篇,他也只能闭上自己的贱嘴,老老实实地当云雀族长身旁的祸族妖妃。
云雀不像祸族妖妃那般有闲情逸致,她现在感觉自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她知道鬼姥姥是什么意思,二老既然肯在自己面前斗嘴,那就是不把她当外人了,让云雀打消心里的疑虑:
云雀回星阑命行,那就是回家。既然小陈姑娘也没意见,云雀坐上星阑命行的第一把交椅,那就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
云雀眉头一压,下定了决心,表明了来意:
“我此次前来,是为了剿灭叛军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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