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苏乞向来看不起靖安府,一群只知道围着盛昭缇一个女人转的男人,到底有什么出息?盛昭缇算是什么东西,攀着周朝辞那个便宜王爷罢了,还敢在他面前摆架子!
一切尽在计划之中,完颜苏乞得意极了,小人露出了原本的嘴脸,便愈发地像个畜生。
完颜苏乞晃晃悠悠地走到时云起面前,飞起一脚,把那根贯穿了时云起的箭矢,再踹得深了三寸!
时云起登即痛得弓起了身体,呛出了一大口血来!
“别说你时云起,”完颜苏乞志得意满地背着手,“盛昭缇、李拾风、百里临城……哦,还有云雀那个小婆娘。”
“你们不是稀罕炎虎关么?一个个把这个破地方看得跟祖宗似的……那就陪着炎虎关,一起去死吧!!!”
作者有话说:
这一章讲得是云雀进入死妄海后,炎虎关城中的异变,接下来会顺着时间线把炎虎关的战事讲完。
烽火篇即将进入高潮——
第100章、说第九十四:报君黄金台上意(上)
时云起的胸口艰难地起伏了一轮,年轻的将士以长枪支地,脊梁一点一点地挺直了——
完颜苏乞见对方并不配合自己的表演,恼羞成怒地暴虐起来,一脚踹向时云起的胸腑:“让你还装——!!!”
砰!砰!砰!
完颜苏乞连蹬三脚,时云起像是一尊沉默的雕塑,硬是没被他撼动半分;完颜苏乞面上有些挂不住了,飞起一脚踹向时云起的面门,这一下时云起被蹬得仰面后倒,头盔和鼻血一齐飚溅出去。
赫骨兵们哄笑起来。
时云起涣散的目光从炎虎关的西门,摇晃向炎虎关的城楼,再重重地摔碎在炎虎关的穹隆上。
年轻的将领恍惚地想:我是要死了。
我是要死了……
他时云起,庸人一个。天赋不如百里临城惊艳,心性不如苏锦萝坚韧,身手不如燕安楠出众,说白了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
“云起,”李拾风曾经用折扇敲他的头,“——平庸,从来就不是过错。”
普天之下,少见的是天才,繁多的是庸人。他时云起就是那千千万万粒尘沙里,最平平无奇的一颗。
好在他虽然比不上苏锦萝那般坚忍卓绝,但确实算是勤奋刻苦,夏练三伏、冬练寒九,好歹给他练出了一身淬体,吃得了伤害、扛得起毒打,勉勉强强地在战字旗里拥有了自己的位置。
平平无奇,不足为道。
时云起是家里的长子,似乎从小心肠就比同龄人更软一些,通情达理、圆滑世故,都是他听过最多的夸赞。风林火山四支骑兵里,他是最好说话的首领,也是人缘最好的领袖,靖安府上下五旗,就没有他混不开的地方。
李拾风曾经笑呵呵地敲打他,云起,这是你的本事。
时云起当时难受极了,会称兄道弟、呼朋引伴,不过市井流气罢了;好男儿要做的是安邦定国的大将军,这算什么本事?
……当时的李先生,是怎么回答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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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火只有一支,星火才有千万。”
“改写史书的,推动时代的,匡扶社稷的,正是一个个怒发冲冠的匹夫,正是一个个微不足道的百姓。”
“——云起,一个人平庸,从不代表他无能。”
我不……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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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云起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啐去了淤积在喉咙里的黑血。火狐之毒已然攻进了他的心脉,本来被麻痹的炁府像是回光返照般的活络起来,他动了动僵冷的手指,既而攥紧了手里的枪身。
他还身披铠甲;他还手握长兵;他还是靖安府的将士。
这里是他长大的地方,这里是他死去的地方。
——首尾相和,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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