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玉定睛一看,只见这几只死乌鸦的身体上,都嵌着一枚小小的石子,许是有人自地上撷了几块石子,打死了这些乌鸦。
只听背后一人温声道:“宝物怎可叫这群小畜生夺去?姑娘受惊了。”
温玉霍然转身。
一个男人长身玉立,正立在茶铺门口处。
这男子的年纪许是有三十多岁了,生的倒是英俊,长了一双十分沉稳、十分自信的眸子,他头顶带着玉冠,身上穿着一件质地和剪裁都没得挑的衣裳,腰间缠着玉带,手中一柄乌骨折扇,扇坠是一枚小小的石榴红。
温玉眯了眯眼,听不出语气地道:“所以,你打死这几只乌鸦,正是为我出气?”
这通身讲究气派的男子含笑道:“只愿姑娘胸中郁气已消。”
他似乎在搭讪。
温玉不知道的是,这从头到尾都一身讲究的人,名叫金九龄,前几年吃公门饭,在京城六扇门之中当捕头。
朝廷虽然式微,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杰出的青年才俊也不是没有,这金九龄就是其中之一,他乃是苦瓜大师的俗家师弟,武功不可谓不高,在江湖上也很有门路。
金九龄是个很有名的人,也是个很“一流”的人。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不喝、不是第一流的车马他不坐、不是第一流的美人他瞧不上、不是第一流的衣裳他不穿……
他虽然是个捕头,但与神侯府中那简朴的四大名捕可不同,四大名捕风采露宿,一看就倒霉兮兮,金九龄却瞧起来像是个养尊处优的侯爷。
只可惜他投胎技术不怎么样,身上有王子病,却没有王子命。
他吃穿用度如此讲究,以捕头的俸禄是万万支撑不起的。金九龄精通古董字画、又精于相马,他的一流生活,就是靠这两样绝技来维持的。
然则这两样技术再高,也支撑不了金九龄的奢靡生活。
他只嫉妒陆小凤,怎么这家伙什么也不做,就有大把大把的人来给他送钱花呢?偏偏那小子钱多还喜欢乱撒,经常一掷千金的把钱扔给穷人,实在是令金九龄看不过眼。
如今,金九龄表面上看上去风采依旧,实则捉襟见肘,正绞尽脑汁地在想赚钱的法子,正在这时,他在这茶铺子之中注意到了温玉。
首先是美貌,这女子虽是胡人,骨骼却不粗大,反倒是有一种婉约动人之美。
其次是有钱,她身上穿的衣裳虽然低调,但金九龄这种久在富贵乡的人却能瞧出这衣料的讲究,且她那只宠物……能给自己的爱宠随手一条那样精美的石榴红攒珠勒子,必定是顶顶富贵之人。
金九龄正为钱发愁,面前就来了个不会武功的富贵美人,富贵的美人大都一个样,天真烂漫又飞扬跋扈,觉得全天下的人都应该被她踩在脚底下。
从前金九龄看不上这样的女人,如今……那不是缺钱嘛。
他认为这样的女人很好哄骗。
他刚巧武功很高,样貌也英俊,对付一个年轻女孩子,还不是信手拈来?
刚巧还有机会!
若不是那几只乌鸦,他可能就要想别的法子英雄救美一下了。
金九龄随手打死了几只乌鸦,温声与那胡女郎搭讪。
但他实在是打错了算盘。
温玉现在又不缺钱,她打乌鸦完全是为了给雪鸮鸮出气……那出不了也就出不了,实没有法子,她也没必要为了一颗红宝石就杀死这些乌鸦。
况且,前不久,那西方魔教的罗刹教主,为了在温玉面前露一手,也杀过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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