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泊逐下意识抓住,一用力。
把林双徊给接应了出来。
“你看!”
林双徊的头发乱糟糟的,领口也歪七扭八。
他倒是不介意,骄傲地举起手,给原泊逐看他抢到的一对限量款情侣荧光手环。
“这个颜色是独一无二的,只有一百对。发完就没了。很多人不知道这里可以领,哼哼,还好我已经早早做过攻略。”
原泊逐看了一眼手环,一种褪色的红,但很亮。
林双徊告诉他:“待会儿人多,如果我们走散了,你就站在原地不要动,把手举起来。我们两个手环的颜色是一样的,我能凭这个去找你!”
原泊逐很清楚,只要不是他有意躲,林双徊不可能和他走散。
而如果他必须要和林双徊“走散”,那无论戴什么手环,林双徊今晚都不可能找到他。
但当林双徊低头为他戴手环的时候,他又没有拒绝。
林双徊抬头,轻喘着气,刚才在人群里和其他人的短暂战斗让他有点肾上腺素飙升,脸也有些红扑扑的。
他说着想去看看那边的抽奖,又说有点口渴,纠结于先去干什么,问原泊逐的意见。
原泊逐说:“都可以。”
然后伸手替他捋好一搓飞起来的碎发。
林双徊愣了一下。
原泊逐提醒说:“乱了。”
林双徊哦了一声,手有些慢腾腾地抬起来,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
他忽然觉得口干舌燥。
他决定先去买水。
-
要说今天后悔的事,也不是没有。
原泊逐觉得他不应该穿校服。
不是为了好看,而是这密密麻麻的人群堆里,只有他一个人穿着阡城一中的学生制服,比任何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人都要抢眼。
他们才在游园会里逛了不到半小时,买了两杯饮料,走了一次迷宫游戏。原泊逐就已经深刻感受到这身行头带给他的麻烦——
他在人群中的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九十。
还有百分之十的人在接吻,没空看他。
原泊逐很少受到这样的瞩目。
林双徊看出了他的不适,忽然在某个拐角,拉着原泊逐走进了一个亮堂堂的帐篷店里。
当林双徊拿起一件显而易见是情侣装的活动限定外套时,原泊逐的眉梢一跳,下意识便想拒绝。
但林双徊有非常好的理由,他说:“阿逐,你穿校服不方便,我们买一件外套吧。这个是活动款,不贵的。”
这实在是再正当不过了。
林双徊一脸正气地望着原泊逐。
仿佛他的确是因为原泊逐的校服太夺人眼球,才来买衣服。
而不是为了想和原泊逐一起穿胸口绣着“ILOVEHIM→”的情侣装。
原泊逐挣扎在“高调”和“更高调”之间。
最终,他遂了林双徊的愿。
因为校服给出的信息太多,旁人一看就知道他是阡城一中的学生。
比起来,眼前的外套竟然更好接受一点。
好在林双徊没有那么残忍。
他给原泊逐的不是“ILOVEHIM→”,而是胸口绣着爱心的情侣款。
原泊逐两辈子,第一次把爱心如此明晃晃挂在衣服上。
他强忍着内心的抗拒,面无表情脱下校服,稍显麻木地将这件与自己整个人生都极为不搭的衣服穿好。
有些不自然地扶了扶自己并没有松掉的眼镜。
只有今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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