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很好,”我说,“你不必这么想。”
她笑了笑,极其开心。
她送我出去。她说:“如果詹像你,就好了。”
我点点头。
离开了那个酒吧,我想起她问:“为什么老是会碰见我?”
那是很巧合的,这样的巧合,我不喜欢。
碰见她的应该是小丁,不是我。
因为我没有觉得特殊的高兴。
我回家,告诉母亲我加了稿费。
母亲问:“加了稿费有什么用?谁也不等你的钱用,你怎么不交一个女朋友?几时结婚。”我逃了出来。我想我不回家住的原因,实在是为了避母亲,不是父亲。
这世界上有两种母亲,一种恨不得儿子马上结婚,一种老是阻扰儿子的婚姻,像我这种没有利用价值的儿子,大概是适合早婚的。
回家我赶了两段稿子,觉得自己除了工作,简直没有娱乐,普通的朋友友不好意思去麻烦,相熟的朋友又少。我的天。
这年头谁都寂寞,可不是,真的得找一个女朋友。
我拿出信纸,写了三张纸,寄给秀兰。
她不可以算是我的女朋友了,但是最低限度,她可以是一个好朋友。
露露呢?
真想不到为了小丁,我会认识那样的一个女孩子。
不知道今天她还去不去那里喝咖啡。一个人。
露露实在不像做那种事情的人。
她而且还老说我像詹。
真是见鬼,詹是什么人呢?如果是她的男朋友,一定不会怎么高明。
不过她还是很纯真的。她对我说了很多话,觉得我了不起,十八岁的人还是像十八岁的人。
但是这样的女孩子,如果说可以做好朋友,实在异想天开,我从来没那样想过。
我有种怪怪的想法,这个女孩子,要是真把她当女朋友,不晓得会有什么感觉。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该那样想。
星期日。
这种天气,最好去找小丁到郊外去,小丁很有一套,他是个会玩的人,与他住一起是不错的,但是我没有去找他,自从那次见他大叫大嚷之后,我害怕了。
我有点怕他,所以星期日我另外找了几个朋友,大家到果园去兜了一个圈子,买了些东西。
回来的时候,在市区吃了一顿饭。
我不觉得怎么开心。
与普通朋友在一起,我可以迁就,虽然不是特别谈得来,但是人与人,总有点话可以说,但是我不会太开心。
话不投机是很难说得起劲的,与小丁在一起,情形好得多,甚至那个叫露露的女孩子在一起,也有味道一点。我一直有点无聊,想早点回家休息。
多年在家里工作,我忘了怎么对付自己不太喜欢的人。
一个人的圆滑大概是慢慢练出来的,我没有这种练的机会,渐渐变得像个孩子,爱不高兴就不高兴,任性得很。今天我也是不太高兴的。
回到家里,我往床上一躺。怎么朋友这么少,我想。
秀兰不知道怎样了。
秀兰是个独立的女孩子,她实在是自由活泼的。比起男孩子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又是这样的能够适应环境,很会自得其乐,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如果会觉得寂寞,那才怪呢,怎么会想起我这样的傻瓜。
她是那种短头发,身型敏捷,像小男孩的那种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到什么地方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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